日前,記者從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識產權局)了解到,《關于加強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的意見》于近日(下稱《意見》)印發,從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協同保護、行政保護、司法保護、糾紛多元化解、運營轉化、與香港園區協作等7個方面提出36條創新舉措。
《意見》發揮知識產權制度供給和技術供給的雙重作用,加快建立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更高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其中,《意見》在大力支持知識產權創造運用方面,提出探索推動將香港創新主體全面納入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專利快速預審服務范圍,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鼓勵園區創新主體允許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權等措施。
在強化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方面,提出支持福田區申報建設國家級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加強跨境知識產權案件協同處置等措施。
在加強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方面,提出完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探索開展版權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探索選聘港澳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技術調查官,探索構建跨境數字資產互認協同機制等措施。
在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方面,提出建設福田區人民法院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人民法庭,探索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等措施。